我想,是一種補償心理,才會使我對甜食難以割捨。記得小時候,媽不給一點糖,家裡也沒有糖,一個也沒有,而料理用的那種,吃起來一點滿足感都沒有的紅白糖放在櫃子高處,用特百惠的盒子裝的密密實實的,那時的我甚至還沒有力氣打開它。

從此忘卻甜的滋味好一陣子,不太會特別去想,漸漸的,連自己都以為不愛甜食,看見別人嘴裡札巴札巴的舔著棒棒糖,我覺得自己不太會羨慕,只是睜睜地看著,心中驕傲自己已經長大了,因此不愛吃這些「小孩子」似的食物。

國中開始補習,假日早上到了補習班,中午總得自個兒到市場買點什麼吃的,起初就只是中規中矩的買麵、買水餃,就是對隔壁攤麵包店不瞧一眼,剛出爐的麵包是很香的,香到大街小巷都有的味道,有天,我從口袋裡掏出買了文具後剩下的一點零錢,換了一個小小的、裹滿糖粉的甜甜圈,那個味道是濕軟的,黏膩的,我想,我還是不喜歡。

有錢能買些什麼零嘴時,我倒不介意買甜食,於是,巧克力、糖霜雪餅逐步進駐我塞滿講義的袋子,這時候,它們象徵著飽足,因此,不必刻意推開甜食,這樣挺好。

一個人在宿舍,半夜裡我尋尋覓覓糖物,它們對我越來越重要,有天,宿舍團購飲料,喝起來,就像爸爸過去一天一壺的烏龍,這令人難過,喝過一口,我荒唐的自腦中趨走害怕,硬是要到地下室餐廳找出一包糖來,一匙一匙舀入,終於,可以覺得這杯飲料好喝。


不管這是不是補償心理,我想,人生有什麼重要,它包含著食物,一個標誌標記著,然後一輩子都不會忘了去追求,就像,現在的我走到哪裡,都捨不得糖的滋味,尋找糖的蹤跡而樂。

我承認自己嗜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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